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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城市管理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东营、威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全省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2﹞36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积极探索开展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通知》对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明确摸清现状底数、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收运及处理系统建设、推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五大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各级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结合试点任务,在充分了解本地区城市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分布特征和发展趋势等情况基础上研究开展试点申报工作,深入探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方法和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切实推进全省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做好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申报工作

请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将《通知》及时转发至所辖县级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做好试点申报工作。请准备申报试点城市的设区市、县级市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同环境卫生等部门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各设区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汇总本辖区试点实施方案(正式版和电子版)后2022年11月2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我厅将择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

园林绿化工作联系人:石峰、李雪钰,联系电话:0531-51765196,电子邮箱:shifeng@shandong.cn。

环境卫生工作联系人:刘娜娜、任相鑫,联系电话:0531-51765198。


链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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