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第一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审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有关规定,经审查,陈俊英等7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刘吉军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李宁等6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现予以注册、注销注册并公告。
附件:1.陈俊英等7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刘吉军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李宁等6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