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补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造价工程师:
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对2017年12月31日到期且未申报延续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已申报书面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可以在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3月23日予以补报,逾期不申报的将做自动失效处理。现将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补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17年12月31日到期未申报延续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通过“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扫描上传并上报相关数据,打印《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同时在“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124.133.50.141/)进行网上申报,打印《材料受理凭证单》,连同注册证书一并报送省注册中心。
2.已提交延续注册书面材料但未通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只需登陆“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上传上报数据即可,不用提报书面材料。
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月5日
